厂家返利是不是公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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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05日10:23 贵州都市报 |
金黔在线讯为其他厂家经销产品,原省国防科技工业供销公司经理李国宪先后6次从厂家领回35.3万元的返利款,贵阳市人民检察院以涉嫌贪污罪将其推上了被告席,2月4日,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返利款究竟是奖励还是公款在庭审中成为争论的焦点。 53岁的李国宪原是省国防科技工业供销公司经理(县处级),去年1月涉嫌贪污罪被警方刑拘。公诉机关指控,1985年至今,“国防科技公司”经销中国嘉陵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的摩托车产品和零配件。1995年至1997年期间,李国宪利用其担任公司经理的职务便利,先后6次将“嘉陵公司”付给“国防科技公司”经销摩托车的奖励、补贴等返利款现金35.3万元领取,后采取收入不列帐、不入帐的手段将该款非法占为己有。 昨天的法庭上,李国宪否认了指控,他说1995年和1996年,自己从厂家领走了20万余元,这笔钱是厂家奖励给自己个人的,而非是单位的返利款。 其辩护人称,厂家有正规文件规定,对有突出表现的个人和单位进行奖励,在奖励通知单上也注明了奖励的是李国宪,而非单位的公款。 公诉人指出,从厂家对销售方的奖励文件看所有的奖励都是建立在公司的经销业绩上,文件奖励的名单是“国防科技公司”,而非李国宪个人,所以这20万元是公款,而非对李国宪个人的奖励。 李国宪承认,除了上述20万余元,1997年他还从“嘉陵公司”领了15万元,他将钱带回“国防科技公司”,并把这笔钱当作奖金发给了职工。其辩护人辩称,这15万元虽然是公款,但是没有证据证实被李国宪自己占有了。 公诉人当庭出示了相应的证人证言和证据,公诉人指出,李国宪将钱发给职工当奖金的说法并不成立,该公司有关人员也表示并没有从李国宪的手上接过这笔钱发给职工当奖金。此案将择期宣判。 (王林 赵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