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4名警务人员被控“靠娼为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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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05日10:39 人民网 |
人民网香港2月5日电香港警方和廉政公署去年联合调查一宗涉及警务人员包娼庇赌的“乐昌行动”中,被捕的其中4名警务人员,昨天被廉署落案,控告他们犯有6项罪名,并于今天在东区裁判法院提堂。 廉政公署落案起诉4名警务人员及1名男子,成为“乐昌行动”中首批被起诉人士。他们涉嫌多项不同罪名。而该批人士,均是去年9月在警方的一次“捉内鬼”扫荡黄赌毒行动中被捕的。 被廉署落案的5名人士,包括高级督察曹铭深(33岁);警长简国祥(39岁)及林康国(42岁);警员詹辉强(35岁);另一人梁志贤(43岁)则报称无业。他们被控的罪名包括依靠妓女为生、防碍司法公正、藏有攻击性武器等。其中两名警长更涉嫌煽动他人串谋打劫。 据悉,2003年9月10日,警方廉署联合采取代号“乐昌行动”,破获近年警队中最大贪污集团。该个以高级督察为首的贪污集团,勾结黑社会包娼庇赌,行动中共拘捕76人,其中13人为现役警务人员,包括两名高级督察;两名退职探长。(刘韬)来源:人民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