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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手机成“色情热线”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05日10:41 贵州都市报

  2月4日,遵义市开发区一汽车保养场老板何某向记者反映,其用于联系业务的手机号码竟莫名其妙地上了“野广告”,导致其正常业务及日常生活受到严重干扰。

  好色男子 狂拨热线

  何某对记者说,从2月3日晚上10点过开始,他的手机就一直响个不停。电话中,许多男子询问他提供“小姐”的价格。当时,他以为是这些人拨错了电话,便将手机关了。第二天早上,他刚一开机便又有一中年男子在电话中询问同样的问题。何某挂掉此人的电话后,过了不到一分钟这人又打了过来。这次,何某耐着性子追问对方,才得知他的手机号码已被人张贴在保养场附近的电杆和居民楼道口。

  2月4日下午,记者在何某带领下,在保养场附近一居民区内见到了一则还未被撕毁的“野广告”(见图)。在广告中,何某的手机号码成了“提供小姐”的“热线”。分析其中的原因,何某怀疑,极有可能是同行见他生意很火才想出的“损招”。

  警方:难以进行处罚

  为此,何某向当地派出所报案,但值班民警以此事需要请示为由暂时未予立案。2月4日下午,遵义市公安局治安支队政委程云童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将他人的手机号码擅自在公共场所进行虚假发布虽未构成犯罪,但肯定是不道德的行为,如何处理类似事件却是公安治安管理部门遇到的“新问题”。根据现行的治安管理条例,目前还不好对此类行为进行处罚。

  据了解,此前,遵义市两城区也曾经出现过类似案例,可最终都是由受害人自己请人清除了“野广告”或更换手机号码。

  律师:“黑手”侵犯隐私权

  遵义市大智律师事务所刘宇红律师说,何老板首先可通过合法的方式查出幕后“黑手”的真实身份,然后再追究其法律责任。刘律师指出,“黑手”的行为显然侵犯了何老板的隐私权和名誉权。刘律师说,个人购买的手机号码也属于个人隐私的一部分,而“黑手”故意在公共场所散布与事实不符的言论和手机号码,显然是一种民事侵权行为。受害人可要求对方停止侵害、消除影响,并可以依据情节要求精神损害赔偿。

  (唐正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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