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联系实际 加强法学研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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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05日10:41 贵州日报 |
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在法学研究工作上来说,就是运用“三个代表”的国家观和法律观,来研究和解决当前我国社会主义民主建设和法治建设中的重大问题,为进一步巩固国家政权,发展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服务。如何认识当前形势,如何实现从运动的形式到法治的形式的转变,如何实现人民民主的制度化和法律化等等,所有这些都不仅是实际工作问题,而且也是重要的理论研究课题,需要我们认真加以研究和解决。这些研究工作都必须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必须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否则就有可能走偏方向。 在法学研究上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就是坚持我国法学的社会主义性质和方向,坚持为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经济基础服务。为此目的,我们必须适应经济的调整和改革,适应走中国式的社会主义现代化道路的需要,深入探讨经济领域中的各种法律问题,研究经济关系和法律关系的相互作用问题。我们不仅要总结从法律制度上保障和促进经济建设的经验,探讨其中规律性的东西,而且应该阐述在社会主义所有制的基础上形成的全体人民道义上和政治上的一致,以及与之相适应的道德规范和法律规范。我们还应当探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物质文明建设的关系,法治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的关系。为了加速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我们必须扫除一切封建的落后的野蛮的积习,也要抵制官僚主义腐朽思想的影响,我们需要文明的法律制度,也需要有文明的警察、文明的法官和检察官。我们的法学研究工作,应当为建设社会主义的精神文明作出应有的贡献。 我们的法学研究,应当以实际问题为主,同时也不应当忽视对历史上的和外国的法学的研究。在这个问题上,我们应当解放思想,与时俱进,坚持创造性和继承性的统一。我们承认法学的一定的继承性,但更要坚持法学的创造性,要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指导下,建设我国社会主义法学体系。 作者:莫智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