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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贪局请六大律师挑刺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06日03:12 京华时报

  作者: 王阳来源:

  本报讯(记者王阳)一“出生”就在法庭上成为对手的反贪检察官与刑辩律师,是否应该老死不相往来?昨天,北京市检察院反贪污贿赂局请来京城6位知名的刑事辩护律师,听“名嘴”们为反贪污贿赂侦查行为挑刺。这也是双方的首次官方会面。

  昨天出席的6位发言律师当中,有曾为杨斌案和刘涌案提供辩护的田文昌律师,有20世纪80年代初就从事刑事辩护的巩沙律师,也有近期刚为刘晓庆税案提供辩护意见的李肖霖和钱列阳律师。原定这是一场双方轮流发言的座谈会,市反贪局为此邀请了多名区县的反贪局长参加,但6位刑辩律师最终占满了3个半小时的会谈时间,成了一个名副其实的单方“建议”会。

  市律师协会张庆会长表示,在刑事案件辩护过程中,律师“会见难、取保难、取证难”的问题在全国都存在。律师们也希望通过这种沟通方式,将代表当事人切身利益的建议传递给现场的听众———身处同一法律共同体之内的检察官们,共同维护社会的公平和正义。

  市检察院反贪污贿赂局于春生局长表示,律师的难题其实也是当事人的难题。给律师执业提供方便,就是给普通当事人提供便利,就是为老百姓服务。他承诺:“6位刑辩律师的建议,我们都将认真研究,条件成熟的,会立即实施。”三项便民措施成讨论焦点重新审视检察官考核机制

  据介绍,在以往的司法实践中,经常简单地用检察官办了多少案件、有无错案来衡量他们的工作绩效。律师们分析,这样很容易将检察官的个人利益拉到国家利益中来。侦查一个人,如果不定罪,就没有工作成绩。其实,证明一个被控告的人没有犯罪行为,也是检察官的功劳。

  田文昌律师建议:警惕上述现象,重新审视该制度,制定更加合理的检察官考核机制。建立侦查信息公开取得机制

  侦查期间,从有利于侦破工作的需要,往往需要对涉案当事人进行羁押。羁押后,当事人家属对其涉案亲人的情况往往是一无所知。为了知道当事人的案件进展,其家属往往采取很多非常规的手段,非常容易滋生腐败和敌对情绪。

  张涌涛律师建议:将一些可以公开的案件进程,通过一个合适的平台对外公示,让其家属及其律师自行查阅。

  建立方便律师替家属提交无罪证据的沟通渠道

  犯罪嫌疑人家属出于信任律师和敌视检察官的心理,往往会隐瞒一些无罪证据,企图通过律师在庭审阶段的突然袭击来使犯罪嫌疑人获得无罪释放。其实,及早提供无罪证据反而可以让侦查检察官了解案情全貌,确实无罪的可以当即撤销案件。

  钱列阳律师建议:在案件侦查过程中,主侦检察官可以允许律师代替家属提交无罪证据,节约社会的共同司法资源,缓解家属的敌对情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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