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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中,没有旁观者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06日05:28 新京报

  4日中午,长春市东大桥附近发生一起抢劫事件,一劫匪为抢包刺伤一名女大学生,长春市民李先生见义勇为,追出数百米后抓住了抢包劫匪。当他在众人的帮助下将劫匪制服后,意外地发现,被抢女孩竟是自己的女儿。(2月5日《城市晚报》)这一颇有戏剧性的社会事件,很快在网上引发了有关见义勇为的又一次争论:救自己的女儿或亲人算不算见义勇为?

  笔者以为,长春市民李先生的行为属不属见义勇为不应该成为探讨的焦点与核心,因为无论李先生最终是否能得到外在的认可与奖励,在公民道德层面上他的行为都具有了高度的积极性———以自己的勇敢张扬了正义力量的威慑力,凸显了作为公民的自觉的社会责任感对于个人、社会的双重现实意义。

  李先生及其女儿的戏剧性经历给予我们最大的启示应该是对公民道德成为生活内在需要的呼唤。笔者很赞同《城市晚报》编辑充满激情的编后语:“生活中,没有旁观者;在别人有难时,请伸出你的手,一切偶然都隐藏在必然之中!”“生活没有旁观者”是对这种内在化的公民道德价值观最直观的注释。李先生的勇气从何而来,探究这个远比争论他是否戴大红花上领奖台更有意义,即使李先生仅是一时血气方刚,这样的血性对我们的社会也弥足珍贵,因为他关键时刻做出勇敢追击歹徒的选择时并不知道受害者是自己的亲人,也就是说他的“拔刀相助”是非功利的,对社会正义的维护是他见义勇为的全部理由。

  当一个人具有了内在的道德气质时,即使他是再平凡不过的凡夫俗子,他也具有了战无不胜的力量;当一个社会具有了内在的道德激励机制时,这个社会也就具有了自我协调自我发展所必须的理性、健康、成熟因子。当社会的每一分子对见义勇为等道德行为的需要就像需要阳光、空气一样时,我们可以说,这个社会已经自我提升为现代公民社会了。

  从李先生自觉的道德行动为起点,将见义勇为常态化为社会的内在心灵需求,是我们面临的一项重大精神文明综合工程,这样的工程需要很长时间的积淀,需要个人、社会与政府的合力。修仰峰(福建编辑)(来源: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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