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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车贷险有望“重出江湖” 新条款正在积极制定中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06日06:02 深圳新闻网-深圳特区报

  【本报讯】(记者吴凡)记者昨天从深圳保险同业公会获悉,在中国保监会日前正式发布的《关于规范汽车消费贷款保证保险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中,明确规定各保险公司现行车贷险条款费率将于今年3月31日一律废止。目前,深圳多家财产保险公司正在积极修改新保险条款,深圳车贷险有望于4月全面“重出江湖”。

  据了解,新的车贷险条款修改原则将对车贷险承保范围更加严格,车贷险条款对象仅限于承保消费性车辆,如需开办生产性车辆车贷险业务,保险公司可根据其风险特点和性质制定相应的条款费率,保险公司在车贷险条款中,将明确保险责任为差额保证保险责任,即投保人未按合同约定履行还款义务时,保险公司仅对被保险人实现担保权后差额部分提供保险保障。

  同时,保险公司在车贷险条款中贷款购车首付款,将从原来的不低于净车价20%增至不低于30%,并严禁通过协议等形式变更或替代报备的车贷险条款费率,严禁将车贷险业务办成担保业务。而被保险人只有按照《汽车消费贷款管理办法》及《贷款通则》的规定发放贷款才能取得保险保障,投保人的承保期限原则上由原来的不超过五年缩短为不得超过三年。

  作者:记者吴凡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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