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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居大陆逾6月将强制停领月退休金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06日08:50 海峡网-厦门日报

  台当局新规定

  本报讯据台湾媒体报道,台湾“考试院”5日通过一项决议,称自3月1日起,领月退休金的台湾地区公务人员长期居留在大陆地区超过183天以上者,将强制停领月退休金,且必须在3个月前向原退休机关提出申请改领一次退休给与。未依规定申请,在大陆地区设有户籍、领用大陆护照、长期居留未申请等,将停止领月退休金的权利。

  “考试院”通过的“支领月退休给与之公务人员赴大陆地区长期居住改领停领及恢复退休给与处理办法”,预定与“修正法律”同步自3月1日起正式开始施行。该办法规定,支领月退休人员拟赴大陆地区长期居住者,应于赴大陆地区长期居住3个月前向原退休机关提出申请改领一次性退休金,未依规定申请,而在大陆地区设有户籍或领用大陆护照者,停止领受月退休给与的权利,直到回到台湾后才可恢复领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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