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新闻 体育 娱乐 游戏 邮箱 搜索 短信 聊天 点卡 天气 答疑 导航

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巨资购得的土地还需改“户口”(连续报道)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06日08:59 人民网-江南时报

  本报昨天报道了闹市黄金地开工建楼起风波的消息后,南京二建公司称,江苏正泰房地产公司通过竞拍,以8500万元购得华侨路56号地块,但该地的使用权有问题。昨天,南京市国土局有关人士说,该地有国家的划拨地土地证,如该地上市交易,需补税并重新办理商品房土地证。

  昨天,南京市国土局办公室有关人士告诉记者,江苏正泰房地产公司通过拍卖竞得的华侨路56号地块不属于“黑地”,该地块属于国家划拨地,有土地证。但要在该地块上建楼,产权者只能自己使用,楼盘不能对外销售,如楼盘对外销售,还必须补税重新办理商品房土地证。

  江苏正泰房地产公司项目部的雷经理在接受记者采访时称,公司花巨资购买的土地,各种手续肯定是齐全的,在竞拍时拍卖单位出具了这块地的土地证的复印件。雷经理承认,他们公司获得的是该地的国拨土地证,他们将要兴建的是高智能商住大厦,销售时会重新补税办理商品房土地证。这块地何时能开工建楼,当事双方能否达成共识,本报将予以关注。

  本报记者 肖军

  《江南时报》 (2004年02月06日 第五版)


推荐】【 小字】【打印】【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一
关键词二
免费试用新浪15M收费邮箱 赶紧行动!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4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