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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教授会不应是智囊团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06日09:16 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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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月4日《文汇报》对几所大学和所属学院成立”教授委员会“的报道,令渴望加快大学教育体制改革的人们非常欣喜。但报道中所说的“‘教授委员会’充分发挥了‘智囊团’的作用”,却颇让人疑惑。

  我们都知道,成立教授会是教授治校、民主办学的举措之一。它起源于西方,但早在上世纪初即被引入中国。著名教育家蔡元培1917年即在北京大学采用了教授会(当时名为评议会)制度。但当时由北大教授和各科学长组成的评议会不是“智囊团”,而是学校最高的立法机构和权力机构。学校的重大事项,都要经过评议会讨论和投票表决才能实施。

  评议会之所以是民主的,因为它的组成人员除去校极、院级主要领导外,大多是由教授中选举产生的。比如那时的北大,就规定五名教授中选举一名评议员。而评议员由于是选举产生而不是任命,其广泛的代表性不言而喻。他们一般也不像被任命者那样眼睛朝上,完全可以发表自己的见解,阐述所代表的教授的意见。他们的立场虽可能是片面的,代表了某一学科利益的,但经过摆在桌面上的讨论,经过相互的妥协,各方的利益便容易照顾到。这样的集体决策,其科学性和公正度,都要高于个人或少数几个人的意志。

  其实,目前国内各大学以及各院系都设有“学术委员会”。这些“学术委员会”的成员大多是任命的。他们中不乏真才实学者,但也有不少是“关系户”。而后者由于有“关系”在,其能量不能小视。但无论怎样,“学术委员会”在学校重大问题上都没有决策权,甚至也没有发言权,最多就是当当“智囊”。在大学这个学术的重镇,教授的权力无法体现,也就意味着没有真正的学术权力存在。这也是目前高校中“官本位”仍很盛行的原因所在。

  几所大学和学院“教授委员会”的成立,虽不能说是个新生事物,但它的职能已与过去的“学术委员会”有了本质的差别。这个差别就是它更多地参与到了学校或学院的决策事务中,一旦它的职能得到进一步强化,那么我们国内的大学就离真正的学术民主、民主办学不远了。

  尤小立 江苏 大学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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