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捉出银行蛀虫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06日09:16 广州日报大洋网 |
据新华社电 中国民生银行北京中关村支行原副行长赵兰增近日被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诈骗罪、挪用公款罪判处有期徒刑20年,处罚金人民币20万元。 赵兰增在担任中国民生银行北京中关村支行副行长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帮助中国明华有限公司总经理马汝方实施诈骗,经赵兰增之手签字、盖章,分4次向马汝方名下的虚构公司发放贷款1800万元。1997年12月,赵兰增还伙同马汝方,挪用2160万元供马汝方的公司周转资金。同年6月,赵兰增私自伪造借款合同,挪用银行向其他单位发放的贷款3000万元供自己挥霍。 致读者 《说法》版每周一、三、五出版。 欢迎读者朋友就身边法律问题提供新闻线索或发表看法。一旦采用,稿酬从优。 来稿请寄:广州市人民中路同乐路10号广州日报总编室《说法》版 邮编:510121传真:020-81887511电子邮箱:huangch@gzdaily.com(来源:广州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