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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钱办案”被曝光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06日09:17 广州日报大洋网

  本报讯 据《湖北日报》报道,央视《焦点访谈》1月31日披露了大悟县法院“为钱办案”的问题,引起有关方面高度重视。

  根据披露,张德强与刘清建两人分别在河南信阳市开建材门市部经营钢材生意。2002年8月,两人先后被来自湖北省大悟县法院的人强行带走收押。被抓后两人才知道,湖北省有两个人以从他们这里购得劣质钢材为由,分别将他们告了。但这两名原告他们并不认识。同时大梧县法院对这起不惜跨省抓人的民事诉讼官司,又迟迟不出具开庭通知书,只要求两家交纳总计23万元后,未经审判便放了人。大悟县法院一位不愿公开姓名的人士表示,没有理由的抓人罚款背后,是因为每个基层法庭都有经济创收任务。

  为使全省各级法院认真吸取这一教训,举一反三,改进工作,省法院向全省各级法院下发了《关于重申严禁下达“创收”指标的通知》,其中明确提出不得将企业经营管理模式用来管理法院,更不得将办案作为创收的手段,给审判业务庭、法庭下达“创收”指标等5条要求。(来源: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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