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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将网上招聘汉语教师赴约旦、老挝任教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06日09:22 华声报

  华声报讯:根据中国政府与约旦政府、老挝政府签订的教育交流协议,中国将于2004年向上述两国各派出汉语教师1名。国家汉办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通过网上招聘的形式选拔赴两国任教的汉语教师。

  应聘教师需具备的条件包括:热爱祖国,遵纪守法,热爱对外汉语教学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为人师表;获得对外汉语教师资格证书;具有中级(含)以上
职称;有一定的对外汉语教学经验和教学管理经验,较丰富的中国语言、文化知识;有较好的英语水平,普通话标准达到规定的要求;有较强的对外交往和工作能力;年龄在55周岁(含)以下,身体健康;符合国外聘方的其它要求。

  按照财政部和教育部所规定的国家公派出国教师待遇和规定,教师享受以下待遇:工资、住房、配偶可随行或探亲(国际旅费由国家负担)、教师可公费回国探亲一次(若配偶在教师一个任期内未探亲)等。出国教师在国外工作期间,按照国内任职职称和所赴国家艰苦程度发给国外工资和艰苦地区补贴。

  教师在国外任教期间接受驻在国中国使(领)馆的领导和管理,并定期向国家汉办师资处汇报工作。每位派出教师在外工作年限一般为两学年或根据双边协议规定的期限确定。如国外教学单位确有延聘要求,国家汉办将视实际工作需要,并参考有关各方面的意见,决定是否同意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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