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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心我们身边的姐妹和孩子(关注)(图)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06日09:36 人民网-人民日报
本报记者 潘跃
  读者点题

  《议政与建言》周刊编辑:春节前,我在农贸市场买菜时发现,一名妇女带一名八九岁的小女孩在捡拾残菜剩叶。她们的行为引起摊主的反感,对其破口大骂,随后妇女恐惧地离去。经问询附近摊主,得知这个妇女随丈夫来此地务工,丈夫在建筑工地干了近两年,没有拿到一分钱,一家三口只好靠捡垃圾维持生活,小女孩早已到了上学的年龄,但因户籍、经济条件限制无法入学。耳闻目睹这一幕,我心中感慨万千。

  希望贵周刊关注这一社会问题,也希望能听到政协委员有见地的声音。

  山东省龙口市读者 姜云军

  人口流动促发展 合法权益待保障

  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城市化推进,流动人口的人数不断增多。中国现有约9000万至1.2亿流动人口,这其中有相当部分是妇女儿童。流动妇女作为现代化建设重要的人力资源,为促进经济繁荣发展作出了积极的贡献,而流动儿童作为未来的建设者,他们的思想道德和科学文化素质如何,将直接关系到我国的现代化进程。

  同时,大量流动人口也带来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全国政协副主席周铁农认为,流动人口中妇女儿童权益保护的问题,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尚未完善、政府职能尚未根本转变的情况下,尤其令人关注。主要有:一、女工劳动保障问题。有的劳资双方不签订正式劳动合同或虽然签订了合同但保护劳方的有关法律被有意规避,有的企业安排大量超时加班,且不按《劳动法》支付加班费;有的企业缺乏必要的劳动保护,女职工在“四期”(经期、孕期、产期、哺乳期)期间,法律规定的劳动保护措施得不到落实,非法雇佣童工的现象依然存在,对女工进行体罚和搜身的事件也时有发生。二、流动人口中妇女儿童卫生保健问题。由于部分女工缺乏医疗保险或用工单位未能提供相应的福利待遇,致使流动人口中孕产妇和新生儿死亡率比一般为高;流动妇女未能与在籍人口享受同等的计划生育和妇幼保健教育、管理和服务。三、流动儿童受教育的机会和条件差。公办学校因容量有限,借读费较高,相当数量的流动人口子女难以申请就读公办学校;而一些民办学校的设施、师资和管理都往往较为薄弱,影响了教育质量。另外,流动儿童的家庭往往处于弱势地位,其物资条件难以保障儿童最基本的生活学习需要,严重影响了孩子的健康成长。上述问题,在全国特别是流动人口较为集中的东部地区具有一定的普遍性。

  因此,重视和加强流动人口妇女儿童工作,关心他们的生产、生活状况,切实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应引起全社会的关注。

  依法维权重效果 政府行为是关键

  四川省政协副主席苟建丽提出,要进一步认识流动人口对流入地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重要作用,切实转变对流动人口的错误观念和歧视行为,强化对流动妇女儿童权益保障的政府行为,加强对流动妇女儿童权益保障工作的组织领导,加大法制宣传教育力度,优化流动妇女儿童权益保障的社会环境。

  全国政协委员肖燕军说,日前,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农业和农村工作的意见》,财政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公安部、教育部和人口计生委联合发文,就进一步做好农民进城务工就业的管理与服务工作、保障有关部门用于农民工管理和服务的必要经费,要求各地按照输入地属地管理的原则,把农民工的管理服务纳入输入地公共管理和服务工作范围。

  广东流动人口总量居全国首位,其中妇女儿童占了近60%,如何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目前还存在许多问题,尤其是劳资双方不签订劳动合同,工作时间过长,被拖欠和克扣工资。因此,省政府明确提出将流动人口纳入流入地管理。在计生工作方面,广东省为提高外来妇女计划生育方面的科学知识,各地特别是珠江三角洲地区计生部门定期举办婚育培训班,使流动妇女与长住人口享受同等的管理、宣传和服务,打击地下非法接生,推广住院分娩和免疫接种。另外,广东省以全日制公办中小学为主,采取多种形式依法保障流动人口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目前在广东省接受义务教育的流动人口适龄儿童近80万,其中入读公立学校的适龄儿童为52万,占65%。

  规范管理不可缺 因地制宜定制度

  流动人口妇女儿童的管理是社会管理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与外来妇女儿童的切身利益息息相关,如何做好这一工作?全国政协委员舒安娜认为,要加大力度推动流动妇女参加医疗、养老、失业、生育等社会保险,把社会保障制度从国?衅笫乱档ノ蝗嫱普沟饺势笠怠⑸缜褚怠⒚裼笠岛透鎏迤笠怠R扇∮辛Υ胧┘峋龃蚧髑址噶鞫九投ㄒ娴男形?

  全国政协委员尚绍华建议,要把流动妇女儿童纳入流入地妇幼保健管理系统,各级医疗保健机构要按照孕产妇和儿童保障的有关规定,为流动人口孕产妇和儿童提供与当地户籍人群同样的服务。完善和制订打击非法行医、非法接生的法律法规。对司法和行政执法部门的法律援助机构、妇联法律援助机构,要在人员编制和工作经费上予以保障,使流动人口妇女儿童在需要法律援助时,能够得到及时有效的帮助。

  看了《议政与建言》“关注”栏目的上期预告,读者欧阳锡龙发来电子邮件,呼吁重视对流动人口中儿童义务教育问题的解决。要针对不同地区和特点的儿童采取相应措施,改善办学条件,提高办学质量。

  本报记者 陈娟摄

  《人民日报》 (2004年02月06日 第十三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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