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浪”大篷车留下一片污糟(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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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06日09:48 广州日报大洋网 | ||
记者看到,在录邨路路边的护栏杆上,晒满了被子、衣服、尿布等。在离晒被服不远的地方停靠着两辆带篷的工具车,一辆是挂着“江苏OW8788”牌的四轮农用工具车,车门印有“皖临泉县海燕艺术杂技队”的字样,另一辆则是无牌的三轮农用车。 车厢内塞满肮脏物品 记者环着两辆车子转了一圈,发现两车车厢竟被当临时住房、厨房用:炒菜、做饭、睡觉均在车厢内。车厢内竟塞满了已是肮脏不堪的床上用品,苍蝇成堆地在周围飞来飞去;车厢两旁则挂满了演出的道具,如自行车、独轮车、钢钉板、鼓、竹竿等。车底下还挂上一个纤维袋,烹调用的盘盘锅锅就放在袋内。 所到之处常被赶走 据一年约30多岁自称是“艺术团”班头的男仔介绍,他们三家10多口人是从安徽临泉县来的,年前就从安徽出发,自驾车一直南下演出;每到一个城市乡镇都要演出二三天,选点一般在人口密集的地方,不收门票,靠观众施舍,给多少就拿多少,从不向观众索要。收入只能维持生计。他说,跑了不少城市乡镇,也有被当地公安、城监赶走的,幸亏都没有罚款。 记者留意到,这些“流浪”艺人衣服脏兮兮的,身上发出难闻的臭味,头发乱得成团,脸上颈部全是污垢,让人恶心。 这个“艺术团”做饭炒菜、洗衣服、小孩大小便都在营地附近。原本干净的空地,被搞得乌烟瘴气…… 路经的当地群众见此,无不慨叹:这样的“艺术杂技队”不仅不能给市民带来什么精神文明的东西,反给当地带来了脏乱差,影响市容! 将依法进行相应处理 昨晚,湛江市文化局市场管理科科长余汉源,在听取了记者所反映的“‘大篷车’艺术杂技队”的相关情况后表示,按《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规定:任何剧团(个人),每到一个地方演出,都必须获得所在地文化部门批准,并取得《营业性演出许可证》后才行,否则,当地文化部门有权予以取缔、处罚。 当地的公安、城监有关部门则表示,“大篷车艺术杂技队”在一定程度上,确实难免会给当地带来系列治安或市容卫生管理等方面的问题,他们称发现后将视其情节的轻重依照有关法规或条款予以相应处理,并将其赶走。(图文/记者关家玉通讯员黄志贤)(来源:广州日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