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新闻 体育 娱乐 游戏 邮箱 搜索 短信 聊天 点卡 天气 答疑 导航

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宁波立法规定 不得组织 未成年人 抢险救灾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06日11:23 贵州都市报

  刚刚生效的《宁波市学校安全条例》将为宁波市未成年学生的生命健康权撑起更有力的保护伞。这一地方性法规明确规定:学校不得组织未成年学生参加抢险、救灾等危险性活动。

  对此,长期从事教育工作的原宁波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钱念文认为,未成年人本身就是国家和社会保护的对象,他们无论生理、心理都处于绝对的弱势,社会经验不多,要求他们在危险情况中保护别人、救助别人,这已经超出了未成年人的能力范围,往往会付出沉重的代价。

  (新华社)


推荐】【 小字】【打印】【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一
关键词二
免费试用新浪15M收费邮箱 赶紧行动!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4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