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孩子应提倡理性的美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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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07日01:55 红网 |
扬州一位10岁的小学生在一家商城门口捡到了1元钱硬币,在父母的鼓励下,他高高兴兴地将硬币交到了正在进行交通值勤的警察手中,不料钱竟被毫不留情地扔掉。孩子惊愕不已,而父母也目瞪口呆。这件事引发了社会各界对“拾金不昧精神”以及“如何教育孩子”的讨论(2月5日新华社)。 很显然,人们对这位警察的非议是有理由的。因为从拾金不昧的角度来看,不管是1元钱还是1百元、1万元,都是钱,孩子主动上交就是一种值得鼓励的传统美德;在孩子眼中,警察叔叔就是正义的化身,该警察对一元硬币不屑一顾,无疑极大地伤害了孩子的自尊心,甚至给他留下难以磨灭的阴影。不过在我看来,该警察处理这一元钱的方式以及没有对孩子进行适当的鼓励固然不对,但孩子父母处理这一元硬币的方式以及对孩子的教育方式也值得商榷。为什么这么说呢? 警察是什么?他们固然是正义的化身,但如果把警察看着一种职业的话,他们担负着的是进行社会治安管理,以维护民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重任;交警作为警察的一种,主要职责是保持良好的交通秩序,便于车辆、行人的通行。失物招领呢?当然也是警察系统的一项职责,公安机关有义务接受公民上交的拾得之物并进行妥善保管,设法归还原主或公开招领。公民在公共场所捡到钱物,可以直接交给附近的民警和有关机构;交警当然也有义务接受他们的咨询,并给予一定的帮助。但是在这里,接受拾物显然不是交警的职责所在,相对于他们维护交通秩序、保护生命安全的重任来说,一元钱硬币就显得微不足道了。在本新闻中,该交警虽只是一个辅警,但他正在执勤,显然无暇顾及这一元硬币,所以会作出这不合适宜的举动。 我这里并非在为该交警开脱。假如这里只有10岁的孩子,他作出这样的举动是可以理解的;但是孩子的父母也在啊,恰恰是他们鼓励孩子把一元硬币交给交警。我认为父母这样教育孩子的方式欠妥,拾金不昧固然是一种美德,但他们并没有告诉孩子正确地处理拾物的方式。 一般地说,公民拾金不昧不外有两种处理方式:自己寻找失主;上交包括保卫部门、派出所等有关失物招领机构。现在各地雨后春笋般地冒出失物招领公司,这也是一种选择。但是,上交交警,特别是正在值勤的交警,无论如何都不是一种最好的选择。父母完全可以告诉孩子正确的处理方式。再者说了,为一元钱上交其实只具有形式上的象征意义,实际上谁都知道失物招领机构不可能为它去寻找失主,因为这样做得不偿失。这里的拾金不昧其实仅仅意味着:这钱不是我的,我不能拥有,哪怕只是一元钱。而上交的结果其实就是作为无主之物充公。而拾得者要坚守“不能拥有拾得之物”的美德,没有必要非得要上交,也可以采取别的方式,比如送给路边的乞丐,这样不仅坚守了拾金不昧的美德,还同时助人为乐了一把,何乐而不为? 因此,我认为,这一元硬币对交警来说是不能承受之“轻”;文中的父母在教育孩子时只是固守“美德”,而没有考虑社会成本。公民教育应该提倡理性的美德,而不是得不偿失的“美德”。这是父母们应该注意的问题。(稿源:红网)(作者:雪里埋)(编辑:肖之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