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冈和平友好基金申领时间顺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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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07日04:11 青岛新闻网-青岛早报 |
新闻追踪 早报讯 记者昨日从花冈和平友好基金管理委员会了解到,花冈和平友好基金申领日期顺延。 2001年11月29日,在日本东京高等法院的调解下,花冈诉讼案原、被告双方达成和解。根据《和解条款》,被告鹿陆岛建设公司出资5亿日元,设立“花冈和平友好基金”,用于花冈受难者追悼活动及资助受难者及家属生活和子女教育等。 2003年9月17日,考虑到基金本身运营管理以及寻找受难者等方面的实际情况,花冈和平友好基金管理委员会决定将基金申领截止日期定为2003年12月31日,并拟委托中国红十字总会继续进行基金的后续工作。对此,一些基金受益人和社会热心人士提出,目前尚有不少受难者没有找到,希望将花冈和平友好基金的申领截止日期顺延。花冈和平友好基金管理委员会尊重有关方面的意见,决定将花冈和平友好基金的申领日期顺延。花冈和平友好基金管理委员会联系电话:010-65288007,010-65124447转303室。(汤志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