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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风险车辆投保有标准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07日04:58 天府早报

  早报讯(记者潘一丹)保监会发出的《关于车险费率调整权限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强调,可以调整费率,但不能拒保风险程度较高的车辆。

  泰安保险的业务经理王颖辉说,由于部分车种保险风险程度较高,一些保险公司在实务中往往收取较高保费甚至拒保。《通知》提出,对风险程度较高的车辆,各保险公司可以调整费率,但保险公司上调费率累计幅度不能超过保监会批准基准费率的30%,下浮费率累计调整幅度不能超过保监会批准基准费率的20%,指导风险较高的车种保险业务操作有了具体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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