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辅警没有处理拾金不昧的权力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07日06:06 新京报

  一名小学生将捡到的一元钱交给了执勤的辅警,而辅警却当众把一块钱给扔掉了(2月6日新华社消息),这样的新闻最近在全国引起了争议。从道德上讲,每个公民都要珍惜财富,尊重他人感情,因此辅警当孩子的面将这一元钱扔掉是应该受到谴责的。但是在法律上,辅警有接受拾金不昧的义务吗?我们将警察的义务推到辅警的身上公正吗?

  辅警并不是人民警察法规定的警察,其更类似于之前的联防队员,没有法定的警察职权,他们只是协助警察进行社会管理活动,从这一点上讲,辅警虽然称之为警,但是却是一个普通的社会成员。本件事情的问题是:群众将辅警作为警察了,将捡到的钱交给了他;但是这位辅警却视自已为普通的群众,认为自已没有义务管理这样的事,所以其将一元钱扔掉了。

  我也认为,法律上辅警并没有义务接受别人的拾金不昧。辅警在本质上仅仅是公安部门雇用的人,他们代替警察做一些法律允许普通公民做的事,而警察权力是一种国家权力,在没有法律规定辅警可以执行警察的职权的情况下,警察并不能将自已的权力授予辅警,所以辅警可以劝告人不要乱穿马路,但是如果此人还是坚持,辅警也是无可奈何的,不能进行治安处罚。

  这名辅警是警察雇请来维持交通秩序的,而对于拾金不昧的事对他来说是额外的义务,在道德上要求他这么做,在法律上却没有明确的规定让他必须这样做,在此行善仅仅是他道德上的义务,而不是法律上的必须。

  此时,我们就会发现,真正应该接受拾金不昧者的钱的,应该是警察而不是辅警。如果明确是这一点,我们就会发现,这样的事情发生其实是三个问题导致的:其一,群众不应视辅警为合法行政权力的主体;其二,应该在现场的警察却缺位了,使得群众无法求助于警察;其三,有关的辅警没有对于自己提出更高的道德要求,以至于伤害了别人的感情。

  这样的事情发生,再一次提醒我们辅警不是警察。这一点对于建设法治社会很重要,因为我们已经听多了辅警或者联防队员作恶的新闻,他们往往就视自己为警察,具有警察的权利,即没有国家人员身份带来的限制,打人、抄家、刑讯逼供,而普通百姓也视他们为警察只知盲从。当我们明白辅警不是警察时,我们再遇到此类情况,我们就可以对他们说,你没有这个权力,我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我只服从合法的权力。邹云翔(江苏检察官)(来源: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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