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援助关注弱势群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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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07日07:10 湖南在线-湖南日报 |
本报2月6日讯(记者刘文韬)记者5日从省法律援助中心获悉,去年我省各地法律援助机构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0658起,为上万名受益群众减免收费2130多万元。 至去年8月,我省所有县级以上地方均设立了法律援助机构,形成了省市县三级法律援助网络,同时,有关社会团体和法律院校也设立了法律援助工作站,为我省法律援助工作的开展打下了良好基础。各地法律援助机构在加强对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和职业道德教育的同时,克服经费不足、业务繁重等困难,积极为社会贫困者及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等社会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援助,办理案件的范围也扩展到刑事辩护、刑事代理、婚姻、家庭、赡养、抚养、劳资纠纷、医疗事故、妇女儿童权益保障,以及行政诉讼代理等方面,有效维护了困难群众的合法权益,促进了司法公正和社会稳定。宁乡籍民工熊百军在广东韶关一煤矿打工期间,因井下事故严重受伤,矿方却拒绝赔偿,熊百军欲打官司却交不起律师费。宁乡县法律援助中心及时伸出援助之手,两赴广东,4次与矿方谈判,最终由矿方赔偿其包括医疗费用在内共57.8万元,创下了广东同类赔偿的最高纪录,维护了打工者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