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二郎”奔学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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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07日07:24 湖南在线-三湘都市报 |
本报2月6日讯(记者 王文隆 实习生潘波陈大勇)今天,长沙市中小学校正式开学。长沙市教育局要求,学校收费必须严格按照标准收取,并要切实保障困难家庭子女不因经济贫困而失学。开学后,该局将组织对各学校的收费情况进行明察暗访。据了解,2004年春季全省中小学收费项目和标准仍按2003年秋季的规定执行。学杂费标准具体为:义务教育阶段杂费除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农村外,其他地区(含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城关)继续按城区和农村核定,按每生每期小学农村70元、城区90元,初中农村90元、城区110元收取。普通高中教育阶段学费,省级重点中学每生每期不超过1000元,其他城区(含县城)中学不超过800元,农村中学不超过550元。 “向学生收取的每一分钱都必须公示、公开、透明,决不能违规收费!否则将严处。”长沙市教育局负责人严肃表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