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GDP不例行公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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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07日09:14 广州日报大洋网 |
本报讯(记者汤新颖通讯员邓谦)记者昨日从广州市统计局获悉,根据国家统计局的有关文件精神,广州从今年开始实行GDP核算和数据发布的新办法。今后地区GDP的中文名称从“国内生产总值”改成“生产总值”。 据悉,今后,特定地区的GDP将用行政区的名字作定语,如“广州市生产总值”,或称为“广州市GDP”。人均GDP将统一按照常住人口计算,但作为过渡,可在两年内同时计算常住人口和户籍人口两种口径的人均GDP。除了特殊情况外,原则上不对外公布月度GDP数据。(来源:广州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