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70业主突遭深圳中院查封(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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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07日09:53 广州日报大洋网 | ||
本报讯(记者李钢)业主们相继办理了房产的预售鉴证手续,却突然间接到法院的执行令,要将他们的房子拍卖!前天傍晚,位于广州市海珠中路的豪丰园管理处忽然接到了来自深圳中院的一纸通告,被告知将70户已售房产和底层的商场、停车场等查封,并对未提出异议的予以拍卖。 昨天上午,管理处将此告示贴出来后,顿时引来了通知所涉及的70户业主的强烈反应。业主们还被告知,深圳中院执行局的法官将于下周一来现场办公。 七日内不提异议拍卖房产 据悉,法院的执行依据是汉和房地产有限公司(豪丰园开发商)与银行之间的抵押问题。深圳中院的公告写道:“中国石化集团深圳石油公司申请执行深圳市汉毅冶金贸易有限公司、广州市汉和房地产有限公司履行已发生法律效力的(2002)深中法经一初字第76号民事调解书一案,本院已依法受理并予执行。(列出了被执行的房产号码)如对上述财产的产权有异议和在上述财产有其他权益者,限于公告之日七日内,向本院提交书面意见,逾期不提出,则视为放弃相关权利。本院将依法委托广东中忆拍卖行有限公司拍卖上述财产。” 但是,房产预售鉴证就是证明房地产商未将该房产向银行抵押的证明,那么,已经办理鉴证手续的业主为什么也会出现在被执行的名单之中呢?业主吴小姐说,她已经办妥了房产证和公证手续,但自己的房产要被法院查封并拍卖,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自己实在是搞不清楚。 记者采访了汉和房地产有限公司的一位李先生。他告诉记者,目前公司方面正在与法院方面进行协商。他说,不少业主已经办理了备案证明,产权应该说已经归业主所有,估计是在执行过程中存在一些问题。 记者又和深圳中院联系,接电话的法官对记者说,法院方面发出的是一份产权异议通告,也就是说,如果业主方提出异议,法院方面将会决定对住宅停止拍卖。本报将对此事作追踪报道。(来源:广州日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