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部分执法部门间“扯皮”现象,省政协委员建议省人大常委会设立行政执法监督委员会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07日10:01 信息时报 |
本报讯(记者 王海波 通讯员 梅蔼)广东省政协九届二次会议即将召开,民盟广东省委员会将向大会提出“关于加强行政执法监督”的提案。其中指出,由于职能分工不清、工作连接协调不力,及执法人员素质等原因,部分行政执法机关或职能部门之间经常出现“扯皮”现象,以致存在问题迟迟难以解决,影响了法律法规的实施和政府的诚信。因此,民盟广东省委员会认为,应在省人大常委会设立行政执法监督委员会监督行政机关,对情节恶劣的地方行政首长应依法定程序提请罢免。还建议建立执法人员资格认证制度,凡是没有执法资格的人员不得从事行政执法工作。 省人大常委会应增设行政执法监督委员会 民盟广东省委员会通过对广州市天河区政府、广东女子监狱、天河区林和街派出所等单位的调研,发现在行政执法过程中,部分行政执法机关、职能部门由于职能分工不清、工作连接协调不力及执法者素质等问题,导致相互“扯皮”不解决问题,影响到法律法规的实施和政府的诚信。因此认为,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建立健全的行政执法监督机制十分重要。 民盟广东省委员会建议,在省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委员会下设行政执法监督委员会负责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同时进一步加强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工作,建立来信来访处理的程序规章并严格执行。 建立资格认证制度无资格者不得执法 提案还建议,建立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认证制度,确保执法主体的合法性和执法人员的素质。凡是行政人员都必须经过专门持证上岗且定期进行考核。凡是没有执法资格的人员不得从事行政执法工作。同时,建立行政执法情况报告制度。在每年的人大会议期间,由政府委派相关行政机关负责人向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报告执法情况,其中主要包括:公安、计生、城管执法情况。制定规章规范行政权对抗司法审查权行为 大力加强行政诉讼工作,省人大应制定政府及其相关行政机关必须参加行政诉讼、执行人民法院生效判决的规定,依法制止一些行政机关采取不应诉、不答辩、不出庭、拒不执行人民法院生效判决,或者以其他手段报复行政相对人,以行政权对抗司法审查权,藐视人民法院依法行使司法审查权的行为,更好地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促进政府依法行政。 建议推广电子信访地方首长网上信箱 民盟广东省委员会还建议,在全省推广广州市天河区政府在网络上接受市民投诉、咨询等并进行回复的做法。据悉,天河区政府在政府信息网中设立电子信访和地方首长信箱,并设立呼叫中心95100和政民互动接受市民的投诉和咨询,并适时回复,或转发相关部门限时答复。此举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行政执法监督委员会 主要职责 负责检查行政执法机关执行行政法律法规的情况; 行政机关参加行政诉讼以及履行人民法院判决的情况;行政复议机关复议工作情况。 监督行政执法机关依法行政的过程中,根据检查的情况,要求行政机关进行整改,并报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布整改措施及整改结果,接受社会监督。 对拒不整改,情节恶劣的,应依法定程序提请罢免该地方行政机关的行政首长。(来源:信息时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