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阡减轻非公经济负担有“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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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07日10:42 贵州日报 |
金黔在线讯近日,石阡县出台了《石阡县非公经济负担监督管理办法》和《石阡县关于控制对企业进行经济检查的规定》,为非公有制经济和非公企业的发展营造了一个良好的发展空间。 《石阡县非公经济负担监督管理办法》规定,对非公有制经济负担的监督管理实行纪委、监察局、财政局、招商局、乡企局、纠风办、非公有制经济投诉中心等部门相互配合,齐抓共管。对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收取行政事业性收费、实施罚款、实施政府性集资,对非公有制企业进行经济检查、颁发证照、检查审核、咨询评估等问题作出了明确的规定。禁止利用行政职能或垄断地位增加非公经济负担。 《石阡县关于控制对企业进行经济检查的规定》要求:同一行政机关对同一企业的经济检查,应根据工作需要控制检查次数。对招商引资及党委、政府规定优惠的企业,应严格按照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实施检查行为。同时对检查的要求、内容、程序、费用以及行政机关和工作人员违反规定的处罚都作了明确的规定。另外,还明确要求县纪检监察机关可对一些企业实行挂牌保护,并监督《规定》的执行。 作者:戴金杉 王如彬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