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规范客运市场的议案(第18号)办理情况的决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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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07日12:12 大华网 |
(2004年2月6日汕头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 汕头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规范客运市场的议案(第18号)办理情况的报告》和市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农村城镇建设工作委员会《关于规范客运市场的议案(第18号)办理情况的初审报告》。会议同意市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和农村城镇建设工作委员会的初审报告,对市政府及有关部门整治运输市场秩序所做的工作和取得的成效表示基本满意。 会议认为,人大代表议案提出应予扶持的金砂东汽车客运站,区位优越,客流密集,群众乘车方便,并已具备相当经营规模,经营状况良好。金砂东汽车客运站继续经营,符合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符合市场经济公平竞争要求和市场准入条件,符合便民利民原则,符合广大乘客的愿望。 会议决定,现有金砂东汽车客运站、中旅汽车客运站应予保留,作为长途短途汽车客运站场的服务功能不变。并建议将其作为一般长途短途汽车客运站列入城市总体规划的分区规划和详细规划。 会议要求,市政府及有关部门要继续加大运输市场秩序整治力度,严格执法,常抓不懈。要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和联合整治机制,落实规范管理措施,实行综合治理、标本兼治。要坚决取缔非法票点,加大对违法营运行为的查处力度,并在妥善解决好残疾人出行和生活出路问题的基础上,彻底解决后三轮摩托车上路行驶及非法营运问题。要进一步加强对执法人员的政策法规培训和监督管理,做到依法行政、文明执法。(来源:《汕头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