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丰”女经理盗50万被判刑16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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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07日12:24 人民网 |
人民网香港2月7日电 汇丰银行女财务策划经理( Financial PlanningManager)因多次偷取客户户口共51万元存款,昨天在法院承认10项偷窃罪名,被判入狱 16个月。 辩方律师求情时透露,女经理因为不能负担买房按揭还款,才偷窃他人存款。裁判官反驳说,被告违反诚信,而且是定期偷款,不接纳求情理由。 被告陈少欣(30岁)承认于2003年1月至7月,10次将客户的存款转帐到自己户口,金额由2.9 万元至10万元不等。 案情指,汇丰银行的保安经理于2003年8月8日得知一笔27.9万元的存款存进被告的汇丰户口。保安经理与被告会面,被告承认转帐是她所为,保安经理调查后,发现涉案的10次非法转帐,被告其后到警署自首。(吴酩)来源:人民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