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昨举行第六次会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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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07日13:42 大华网-汕头特区晚报 |
本报讯昨天,市十一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六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焕然、林静辉分别主持会议,副主任许斯仕、林加茂、陈香兰、许瑞明,秘书长詹国良和委员出席会议。副市长黄奕锋、苏耀光,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庄大军、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宋汉杰,各区县人大常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和有关人大代表等列席会议。 会议决定市十一届人大二次会议定于2月24日至27日在市区举行。 会议审议通过市十一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代表出缺情况和补选代表的代表资格审查报告。自市十一届人大一次会议闭会以来,共出缺代表7名。有关选举单位依法增选、补选代表7名。经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审查,确认他们的代表资格有效。市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现共有代表372名。 会议听取了市十一届人大二次会议有关事项的说明。 会议听取了市人大法制委关于《汕头市殡葬管理条例》(草案修改稿)有关修改情况的报告,表决通过《汕头市殡葬管理条例》,报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后施行。会议审议并原则同意市政府关于要求恢复陵园停放遗体项目议案(第15号)办理情况的报告。 会议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规范客运市场议案(第18号)办理情况的报告。会议决定,现有金砂东汽车客运站、中旅汽车客运站应予保留,作为长途短途汽车客运站场的服务功能不变。 会议还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市十一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议案、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 会议还通过关于接受李统书等3位同志辞职的决定,通过关于提请免去贺建立等2位同志职务的议案。(陈瑾王开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