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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叔叔把一元扔了”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07日14:52 信息时报

  新学期刚开学,发生在扬州一位小学生身上的事,成为学生和家长们议论的热门话题。一名10岁的小学生自己捡到1元硬币后,高高兴兴地交到了正在值勤的辅警手中,不料钱竟被毫不留情地扔掉。这件事引发了扬州社会各界对如何教育孩子的讨论。有教育界人士说:从拾金不昧的角度来看,1元与100元、1万元是可以划等号的。

  相信很多读者都会记得“我在马路边捡到一分钱,把它交到警察叔叔手里边。叔叔拿着钱对我把头点,我高兴地说了声:‘叔叔再见!’”这首歌。从这件事折射出的社会意义是什么呢?是警察的素质有待加强还是拾金不昧的时代意义应该与时俱进呢?

  1元硬币量出警察素质

  对一个只有10岁的小朋友来说,1元钱不能算是太小的数目,所以从“拾金不昧”的品德培养角度看,1元钱与100元、1万元当然是可以划等号的———现在贪占1元,以后如果有机会可能就会下更多。所以,拾到1分钱也要想法归还失主,是一种不可或缺的教育。

  不过笔者分析,对这名小朋友来说,自己的美德美行受到如此轻慢的待遇甚至是污蔑,倒也未必就肯定会造成多大的伤害,如果引导得当,说不定他会因此萌生一种更强的道德自豪感和成就感——他可能会觉得:我可比警察还“懂事”呢!只是,警察的形象在他的心目中一定会大打折扣。这样一想,笔者总算是松了一口气。

  然而,这个“掷币事件”并不因此而缺少意义,如果反过来从警察队伍建设的角度分析一下,该事件所折射出的内容同样让人惊心。笔者认为,这1元硬币量出了部分警察的素质低下及管理松懈。

  人民警察是服务于社会的特殊群体,警察要做好本职工作,必须对群众充满感情,这样才能让群众对警察产生认同感。但该证明了这名警察对群众一定是缺乏感情的———对一名年仅10岁的小朋友尚且如此不耐烦,假如有群众有更大的“麻烦”需要他帮助时将会如何?无论警察的工作规范中有没有就失物寄领等事项作出具体的规定,这名警察如此逆那名小学生的好意,不仅是对“拾金不昧”传统美德的不敬,也从反面证明了其自身的文化素质。这样缺乏基本尊重意识的人,怎么就能当上警察呢?他又经受了怎样的培训和管理?

  别在孩子的心灵上撒盐

  邱贵平

  1元钱在绝大多数人眼里早已经不是“钱”了,很多人都会对地上的一元钱往往视而不见,不太可能为一元钱“折腰”。只有“眼尖”的孩子出于“好奇”和“惊喜”俯而拾之据为己有,并在放学回家后兴冲冲向父母汇报。我8岁的儿子就经常捡到一元钱,我的态度是:凡在校内捡到的,一律上缴;校外捡到的,那就算了,小县城找警察是很困难的。孩子是需要表扬的,尽管校方并没有对他的拾金不昧精神“小题大做”,但每次得知他捡到钱尤其上缴后,我都会表扬他一番,大大提高了他捡钱的“兴趣”,也助长了他拾金不昧的精神。

  做坏事需要勇气,做好事同样需要勇气,尤其做“另类”好事,受嘲笑的可能远远大于受褒扬的可能。把捡到的微不足道的1元钱交给警察叔叔,无疑是需要勇气的,所以孩子的父母都鼓励孩子将钱交给警察。一个人做点好事并不难,难的是抑制住那种想让人知道的冲动。许多人本想做好事,但一念及预期的影响难以坐实,其兴趣便大打折扣。

  这一扔,无疑等于往孩子纯洁的心灵上撒了一把盐;这一扔,扔掉的是警察叔叔的形象,再多的“也许”也开脱不了他的错误行为。良言一句暖三冬,哪怕警察叔叔“虚伪”一点,在表扬孩子几句等他们走开后再扔也不迟啊!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孩子以善小而为之,警察叔叔却以恶小而为之,很受伤的却是孩子。很难想象,他今后是否还会拾金不昧?

  一元钱的道德评价错乱

  朱四倍

  从拾金不昧的角度来看,1元与100元、1万元是可以划等号的。但是在现实生活中,有多少人把上缴1元当作拾金不昧的行为呢?而如果上缴的只是1分钱,又会不会引起媒体的关注呢?笔者以为,这种现象典型地反映了我们社会对拾金不昧所进行的道德评价的错乱,甚至可以说,在一定意义上,折射出我们对拾金不昧行为的偏离。

  这种现象的出现,是对个体道德权利忽视的结果,也是片面强调道德义务所造成的。长期以来,我们一贯强调个体在社会中道德的义务,而很少强调个体所应该得到的道德权利,道德权利没有取得正当合理的地位。再加上拜金主义和实用主义浪潮的冲击,造成了道德评价不公,由此也给社会带来了严重的后果。那就是义务与权利、义务与幸福二律背反,德行成了有德之人的重负,成了缺德之人片面要求别人的口实。权利不明,等于给剥夺他人权利者发了通行证。这是社会风气败坏,人际关系恶化,个人品质堕落的一个重要原因。

  对拾金不昧注入新内涵

  方明威

  那1分钱的拾金不昧还能获得警察?迨宓牡阃吩扌恚衷诮桓焓迨迨暗降囊辉幢凰恍家还说厝釉诘厣稀>煺庋龊廖抟晌适遣欢缘模院⒆由屏嫉男牧樵斐闪松撕Α5诱饧∈乱部梢钥闯鑫颐蔷谩⑸缁崴〉玫木薮蠼剑郧按蠹艺醯那欢啵?1分钱都看得很重;现在国家和人民都富起来了,1元钱就显得有些微不足道了。可能,这名警察也正是因为钱的数额太少才不愿收的。

  但即使这名警察收了这1元钱又如何?上交派出所基本上没有意义,况且也没有任何人来监督他是否上交,而最大的可能就是他将这1元钱据为己有。与其这样,还不如不收,因为昧掉了孩子的“拾金”更可恶。

  这件事,反映出我们的学校、家长对孩子拾金不昧这种传统美德的教育已经落后于时代的要求。以前的拾金不昧,主要有三种处理途径:自己寻找失主、上交学校、交给警察。但现在社会生活已发生重大变化,这三种处理途径已不能适应时代的要求,尤其是对拾到一两元的金钱或价值极小的物品,再交给警察处理显然有些不适当,其意义也不大。这就说明,社会应该拓宽拾金不昧的处理方式,除了上交学校、交给警察以外,还可以把一两元的“拾金”投入公交车、投币电话、送给路边的乞丐……对这些无法寻找失主的金钱,只要自己不占有,让它们发挥应有的作用,同样是拾金不昧,并不一定非得交给警察才是拾金不昧,其品德才高尚。因此,时代的发展呼唤对拾金不昧注入新的内涵,树立新的拾金不昧观。

  完善处理程序才是关键

  何向东

  假如一个小学生在马路边捡到1元,他该怎么办呢?老师和家长会以此教育孩子要诚实、要拾金不昧,所以小学生会把这一块钱交到警察叔叔手里。在这里,笔者不想与大家讨论到底拾到多少钱才需上交,又或者1元和100元在拾金不昧的角度上能否划等号等问题。只想谈谈警察在接到小学生交来的1元后,应当怎么办?

  根据法律规定,公民拾得遗失物后应当归还失主。公民虽然并不一定要把遗失物交给警察,但根据公安部的规定,当公民把拾遗物品交给警察时,警察应当受理,并设法送还失主或送交相关部门。所以,我们所熟悉的那首儿歌实则就是警察受理拾遗物品的公益广告。但是,还有一个问题值得我们思考,那就是警察为什么能轻易地把这名小学生交来的1元钱扔掉呢?这也是警察在受理拾遗物后,应当履行一个什么样的程序问题。例如怎样找失主,什么样的情况应当把拾遗物送交招领部门?再例如警察在受理群众交来的拾遗物后,是否应当给群众办有关手续?如果没有这个程序方面的详尽规定,就会造成警察执法的随意性和不规范,而且也不利于对拾遗物品的管理。如果这些程序都完备了,我想那名辅警也不会随意地把小学生捡到的1元钱扔掉。

  所以,“我在马路边,捡到一分钱”这歌我们还要唱,我们还可以把钱交到警察手里边,警察点不点头并不重要,重要的是警察收到钱后该怎么办,是否有相关的处理程序、是否与其本职工作有冲突才是最重要的。

  拾金不昧保必上缴交警

  李忠卿

  扬州一名10岁的小学生在捡到1元硬币后,高高兴兴地交到了正在值勤的辅警手中,不料钱竟被毫不留情地扔掉。这件事乍看起来,似乎责任全在这位辅警身上,其实不然。

  笔者认为,不论钱多钱少,拾到后都不应交到值勤的交警手中。因为在一般情况下,值勤者都在岗位上忙于疏导交通,很难抽出时间接收拾金不昧者上交的钱物。钱物太少,很可能忘记上交,数额过大,必须腾出时间寻找失主,空闲时还好办,如果太忙的话势必影响其本职工作。

  由此可见,我们必须改变过去的一些习惯做法,拾金不昧者拾到钱物后,不必交给正在值勤的警察,统一交到派出所或居委会,由他们负责处理。就扬州的这名小学生来说,完全可以将一元交到学校或班主任手中。

  另一方面,这名辅警扔掉着1元,可能是因为数额太小,嫌麻烦,或许是一时工作太忙,但这种做法显然是不恰当的,会给孩子的心灵留下阴影。(来源:信息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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