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门提醒这种鸡鸭吃不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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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08日03:47 天府早报 |
早报讯(记者谢璐)记者昨(7)日从省卫生厅了解到,根据卫生部2004年第2号公告的通知,我省所有食品生产、加工、储运、销售、餐饮单位都严禁购入和销售死鸡、死鸭以及无检疫检验证明的禽肉。 据介绍,我省所有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都将严格执行公告内容,严禁收购、销售和加工出现打蔫,头部、鸡冠、肉髯肿胀、呼吸困难、有站立不稳、打颤等神经症状、拉白绿相间的稀便、倒提后从口腔流出带有酸臭味的液体等症状的活禽;严禁收购、销售眼部有结膜炎样病变、鸡腿、爪鳞下有明显的鲜红或暗红出血斑、胸部肌肉严重淤血,呈暗红色、腹部脂肪有出血点或出血斑等体征的禽肉。 卫生部门还提醒广大消费者及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在购买活禽及禽肉时注意辨别,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向当地农业和卫生等有关部门报告;在禽肉加工和餐饮环节,要严格做到生熟分开,避免交叉污染。禽肉要彻底加热,烧熟煮透后方可食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