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制定地方性法规将首次采用立法听证会形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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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08日09:10 解放军报 |
今年,北京在制定地方性法规时,将会首次采用立法听证会形式。据悉,目前已有8个地方性法规项目列入2004年人大常委会立法计划。年内将会选择一部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地方法规,在立法程序中首次采用听证会的方式,由各个阶层、不同利益的各界市民、人大代表、相关机构的代表进行立法听证,针锋相对地提出立法辩论。充分体现立法为民的理念、开门立法的原则,制定出更完善的地方性法规。今年,已有《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办法》、《安全生产条例》、《旅游管理条例》、《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文物保护条例》、《动物防疫条例》8部地方性法规的修订或制定列入立法计划。(陶)G0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