绑架讨“恋爱损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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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08日09:21 广州日报大洋网 |
本报顺德讯 (记者林燕通讯员何道新)一名年仅18岁的男子代某,在“恋爱”受挫之后,竟伙同他人绑架“女朋友”的亲戚,以图讨回“恋爱损失”。日前,代某被佛山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0年。 去年2月7日,正在顺德容桂打工的张某,被一伙四川籍男子强行拉上一辆汽车,弄到容桂小黄圃龟山公园里殴打,并被抢去一部手机。之后,张某才弄明白,原来是这伙男子中的代某曾与其表妹胥某谈过恋爱,代某为胥某花了一些钱,现分手了,他让张某代胥某还债2000元。 张某得知事情原委之后,坚决拒绝代表妹还这笔钱,双方僵持到傍晚,代某等人又将张某带到一家川菜馆吃饭,抢去张某身上几十元钱付了饭费,接着又将张某押回原处,打电话给张某的亲戚拿2000元“赎人”。正当代某、钟某等着收钱时,被预伏的民警抓获。经办案民警了解,代某声称的“恋爱受挫”纯属一厢情愿。(来源:广州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