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金砂、南墩陵园将恢复停放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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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08日13:05 大华网 |
本报讯(记者李凯)为尊重历史,方便群众,金砂、南墩陵园将恢复停放遗体业务,这是记者从市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获悉的。市人大代表李永水等提出的《要求恢复陵园停放遗体项目的议案》,经市政府调查研究后提出办理措施,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后表示原则同意,并作出相关决议。 市政府及有关部门经过认真调查,检索有关政策法规,征求群众意见,在去年12月29日召开的常务会议上,认为从推进殡葬改革的发展,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促进社会发展和保护居民群众生活环境的角度出发,除殡仪馆外的其它场所都应禁止停放尸体。但考虑到落实市人大的议案和市人大常委会的意见,从尊重历史、方便群众出发,同意议案提出的金砂陵园和南墩陵园在完善有关设施和条件的基础上恢复停放遗体业务,但必须按照管理及责任要求加强管理,防止出现违法违规行为和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市政府还对金砂陵园和南墩陵园的管理工作提出了若干建议。 去年8月以来,负责督办议案的市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深入调研,实地考察,进行认真研究和论证,形成了议案办理情况的初审报告。报告认为,从实际出发,在加强对陵园管理的基础上,允许金砂、南墩陵园等具备提供良好殡仪服务条件的陵园恢复停放遗体项目符合执政为民的本质要求,也符合当地广大群众的利益和愿望。 报告中指出,陵园是为当地居民提供殡仪服务的殡仪活动场所,它处于居民区附近,一旦居民死亡,就近停放陵园,举行殡仪活动,既方便群众,又节省费用。金砂、南墩等陵园已具备一定的停尸设施,管理逐步走上规范化,具有提供良好殡仪服务条件的能力。目前市殡仪馆设施不能满足正常停尸需要,金砂、南墩陵园已具备一定停放尸条件,如加以引导、管理,对减轻殡仪馆停尸压力十分有利。国家法律、法规对陵园停放遗体的问题没有明确的禁止规定。因此,尽快有条件地恢复金砂、南墩等陵园停放遗体项目是可行的,也是必要的。(来源:《汕头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