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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患大病 政府来出钱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09日02:40 重庆商报

  现代金报消息记者昨天从浙江省民政厅获悉,浙江省即将出台的“大病救助”保障办法中规定,以往群众看大病所遭遇的资金难问题,将由政府来承担解决。

  据省民政厅救灾处负责人介绍,为了缓解“因病致贫”和“因病返贫”现象,浙江省积极酝酿“大病救助”方案,目前已经基本确定,正报省政府批准,估计会在今年3月至4月间出台。该方案突出了政府在“大病救助”中的作用,规定实施“大病救助”的资金主要由各地政府来承担;对部分欠发达地区,省政府将专门拨款,专款专用于“大病救助”。由于每个地区经济发展状况不同,救助标准也有所不同,如杭州、宁波等发达地区,因大病保险制度已基本建立,需要进一步完善和规范,而其它地区包括欠发达地区还没有实行大病保险制度的,都将按照省政府的“大病救助”办法,建立规范化的大病保险制度。即将出台的“大病救助”办法将进一步明确受救助人的申请和审批程序,以及救助标准,广大群众可以一目了然。(来源:重庆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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