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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节用工市场宜用信息发布代替行政禁令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09日05:18 中国青年报

  高东海

  春节过后,大量外来工涌入珠三角找工作。广东省1995年出台的节后一个月内不准新招收外来工的“六不准”限制政策,也被一些企业老板、职业中介突破。“六不准”政策是否已经不适应当前的用工形势?广东省劳动与社会保障厅有关负责人称,“六不准”政策的内涵近年来实际已经与时俱进有所改变,为体现政府调节作用,“六不准”暂时不会取消。(2月5日《深圳商报》)

  但问题是,一个没有被严格执行的禁令,又怎能体现政府的调节作用呢?

  “六不准”规定的出台有其特定背景。上世纪90年代初期的“外来工潮”冲击广东,由于缺乏引导,一些外来工找不到工作便聚集于交通点,从而造成重要交通枢纽的阻塞,而一些非法职业中介机构也趁机骗取钱财。1994年,面对一些地区存在就地安置不力、农村劳动力盲目外出有增无减等问题,国务院专门召开了春运期间组织外来工有序流动工作会议,规定春节后一个月内暂停招收外地新民工。在这种背景下,1995年底,广东有关部门出台“六不准”规定,即在春节后一个月内,省内的所有用人单位(包括企业、事业单位、党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体工商户)一律不准招收外省民工;回乡过节的民工返回工作岗位时,一律不准携带新民工入粤就业;职业介绍和人才交流机构一律不准开展介绍外省民工中介活动,不准举办劳务和人才交流集市;外省驻粤劳务办事机构一律不准向广东组织劳务输出;任何组织和个人,特别是新闻单位一律不准张贴、刊登和发布招(聘)用外省劳动力的广告或信息。

  这一禁令的实施,在当时特定情况下,对保证外来工有序流动、防止外省外来工盲目入粤发挥了一定作用。但时过境迁,在用工市场已经有了很大改善的今天,任其继续存在的合理性就值得怀疑。

  况且,这一政策由于注重的是对招工的限制,对务工者没有强制作用,自出台之日起就对限制民工入粤作用有限。据媒体报道,从初五开始,深圳站日均到发旅客都突破8万人,较去年同期增长了1成以上,连创历史纪录。不但如此,这一禁令也对一些急需用工单位形成了束缚。东莞近日对107家工厂企业展开调查,其中84家企业计划在春节之后1个月内招用新员工8599人。对深圳108家企业的用工调查也表明,有71%的企业表示在节后计划招收新员工。(2月3日《南方日报》)显然,如果用人单位执行禁令,会影响企业的生产和新开工项目;而如果招工,就要违反政府的禁令。禁令的存在已经让企业和政府都感到为难。

  缓解外来工潮对当地社会的压力,是地方政府必须考虑的问题。但企业用工却是市场行为,务工者找工作也是市场行为,禁令实际上是用政府行为来干涉市场行为。那么是不是只有动用行政权力进行干预一条路呢?其实,外来工潮的根本原因还在于信息不对称,政府要对市场用工进行调节,完全可以通过发布有效的用工信息,让务工者通过信息来决定自己的行动,由市场资源自我配置来达到用工市场的平衡,而不必用政府行为来干涉市场行为。动用行政手段来调节市场行为,只宜在特定情况下偶而为之,在市场已趋理性和成熟的情况下,就没有再继续使用的理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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