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别“媚商”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09日05:42 安徽在线-安徽日报 |
一位投资商告诉笔者,他在某地进行投资洽谈时,所提出的条件和要求,对方都毫不还价地接受;而且地方领导还一味迎合,弄得他既受宠若惊,又心存疑虑,不知道葫芦里卖的什么药,反而下不了投资的决心。 投资商来投资,作为地方政府当以礼相待,给人方便。然而,在一些地方的招商中,总是表现出一种“媚商”的心态,把投资商拜为菩萨,视为救星。一听来投资的,不管是什么项目,不加分析,不作论证就拍板引进。有的地方领导在投资商面前低声下气,毕恭毕敬,哪怕是有损地方和群众的利益,也不敢言一声“不”字,生怕得罪了“财神爷”。去年,某地就发生了这样一件事:有位投资商看重了某乡农业科技示范园这块宝地,地方领导不顾农民的反对,硬是将大片即将成熟的农作物全部铲除,将十多家农户移进临时搭建的草棚里。 “媚商”并不是个好现象,这种媚态,只能怂恿少数投资商的骄横,不守规矩。有的投资者正是看准了这种“媚商”心理,违规生产,非法经营,造假售劣,公然拒绝执法部门的依法稽查。有位投资商就曾放言:“我拖欠工资怎样,哪个部门敢查?”那种盛气凌人的霸道,简直让人吃惊。 招商是一种互惠互利的平等选择,对投资商的合理条件和正当要求,能满足的应当满足。但也应有合理合法的标准,不能损害政府的形象和百姓的利益。反之,即使招来了客商,也不会有什么好结果。庄稼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