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院提起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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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09日07:15 湖南在线-三湘都市报 |
本报2月8日讯(记者陈月红)宁乡县妇女胡建良被该县横市镇镇政府工作人员强行拘押几天后,患了精神分裂症。本报对此情况予以报道后,社会反响强烈。记者今日获悉,宁乡县检察院已就此事提起刑事诉讼,法院不日将开庭审理。 2002年10月8日晚,胡建良被横市镇镇政府工作人员强行带走并予以拘押。一星期后,胡的家人借钱交了1650元欠款、350元学习费,胡才被放出来。此时的胡精神已不正常。后经湘雅二医院司法鉴定,结论为“罹患精神分裂症,扣押事件是该病的诱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