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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处经济房定基准价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09日07:58 半岛都市报

  本报2月8日讯(记者 魏建华) 近日,市物价局确定了金秋小区住宅A区、果园路住宅小区、李沧区东北庄旧村改造一期工程等三处经济适用房的基准价格,分别为每平方米2457元、2385元、2869元。

  根据本市经济适用房价格管理有关规定,开发商售楼时可根据上述基准价格,按楼层、朝向、质量和楼座位置等因素,在上浮不超过15%的幅度内确定每套住房的销售价格,下浮不限,但平均售价不得高于基准价格。

  据了解,金秋小区住宅A区位于308国道与环城北路交界处,总建筑面积68714.57平方米,其中可供销售经济适用住房建筑面积50052.38平方米。

  果园路住宅小区位于李沧区果园路,总建筑面积23231.66平方米,其中可供销售经济适用住房建筑面积20669.28平方米。

  李沧区东北庄旧村改造一期工程总建筑面积35334.94平方米,其中可供销售经济适用住房建筑面积23257.52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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