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亚和东南亚六国签自由贸易框架协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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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09日08:57 海南日报 |
新华社普吉(泰国)2月8日电(记者袁原)来自南亚和东南亚六国的外交部长8日在此发表联合声明,决定签署建立自由贸易区的框架协议,以进一步拓展南亚和东南亚地区的经贸合作。 当天在泰国南部普吉岛举行的五国经济合作组织部长级会议上通过的这项声明宣布,除现有的孟加拉国、印度、缅甸、斯里兰卡和泰国五国成员外,尼泊尔和不丹也成为该组织成员。其中,印度、缅甸、斯里兰卡、泰国、尼泊尔和不丹在当天傍晚签署了这项自由贸易框架协议。 该协议规定,签字国产品将划分为“快行道”和“普通进度”两类。印度、斯里兰卡和泰国等三个发展中国家最晚将在2009年6月30日前减免对所有属于“快行道”产品的进口关税。缅甸、不丹和尼泊尔三个“最不发达国家”则将在2011年6月30日前对同类产品免除关税。 对于被划定为“普通进度”的产品,印度、斯里兰卡和泰国将在不迟于2012年6月30日前免除对该类产品征收的所有关税。缅甸、不丹和尼泊尔将在2017年6月30日前实现同一目标,从而在该区域内彻底实现自由贸易。 泰国外交部长素拉革·沙提拉泰在当天举行的记者招待会上称,孟加拉国由于主管部长因病不能与会等技术问题没有按计划签署该协定,但该国代表团表示将在今年晚些时候参与该协定。孟加拉国媒体2月6日曾援引官方消息称,该国对框架协议中有关给予最不发达国家关税损失补偿的条款仍有异议,因此不能按计划签订协议。 本次部长级会议还重申,各成员国将继续在贸易、能源、技术、旅游业、交通与通信、渔业6个重点领域内加强合作。具体合作项目包括加紧建设印、缅、泰和孟、缅、泰三边公路联网;各国联手开发旅游资源、开拓旅游市场;在本地区内签发长期、多次往返签证以促进商贸人员在各国之间往来等等。 (来源:海南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