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炼钢”缘何“按下葫芦浮起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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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09日09:31 浙江日报 |
张泽伟 2004-2-9 清理整顿小钢铁厂,淘汰落后的生产工艺、设备和企业,是我国提高钢材质量、消除建筑工程事故隐患、保护环境、节约能源和资源、促进国民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重大举措。然而,种种原因导致各地小钢铁厂(又被称为“野炼厂”)多次死灰复燃,屡禁不止。 由于我国工业生产、固定资产投资等几项指标都保持快速增长态势,一些耗用钢材较多的产品,如汽车、机床、内燃机、钢质船舶、冰箱、空调等,对钢材的需求大增,钢材价格持续上涨。受利益驱使,许多以前关闭的小炼钢厂相继“重操旧业”,为获取丰厚利润不惜铤而走险。 近几年来,各地纷纷开展了“清剿”小钢铁厂行动,但结果是“按下葫芦浮起瓢”,一些“野炼厂”依然大炼钢铁。究其原因,大致有如下几种: 暴利驱动。“野炼厂”投入少,成本低,他们使用的是淘汰的工艺设备,只需具备一套冶炼炉、变压器即可搭个厂棚投产。生产的钢材即使以低于正规钢铁几百元的价格销售,依然可牟取暴利。 行政执法难。由于清理整顿小钢铁厂涉及到公安、工商、税务、环保、监察、质量技术监督以及政府的行业主管部门,有效地组织协调有一定难度。执法力度与尺度也不一致,很难将小钢铁厂一棍子打死。 地方保护。一些地方官员从眼前局部利益出发,把炼钢产业作为政府的重要收入来源。他们担心关闭小钢铁厂将直接影响当地经济增长速度、财政收入及部分群众的切身利益,担心没有经济补偿措施很难处理经济利益、再就业、债务纠纷等问题。因此往往以“发展县级经济”“维护地方稳定”等名义,置国家产业政策于不顾,为小钢铁合法落户大开绿灯。 清理整顿小钢铁厂,实在是利国利民之举。但这种清理整顿不是喊口号,走形式,应当从我国产业结构调整与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大局出发,彻底铲除“小炼钢”势在必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