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不要按揭房 先要还清按揭款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09日09:58 贵州都市报 |
律师热线: 我结婚后与妻子共同购买了一套商品房,并在银行办理了20年按揭,之后一直是我们夫妻共同支付按揭款,至今已有5年。现在我们夫妻感情破裂正在打离婚官司,但我和她都不想要房子,希望对方支付现金。请问律师,我要怎么样才能拿到钱呢? 安顺读者:严守一 律师解析: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中第二十条第三项的规定:“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所以你可以向法院提出申请,要求将该商品房拍卖并分割拍卖价款。 值得注意的是,在房屋按揭法律关系中,购房人相当于房屋抵押人,银行相当于房屋抵押权人,根据我国《担保法》的相关规定,抵押人出卖抵押物应当取得抵押权人的同意,并从出卖价款中优先偿付抵押权人的债权。所以你在向法院提出拍卖申请时必须取得银行的同意,并且用拍卖价款优先偿还银行贷款后才能对剩余的价款进行分割。 张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