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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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09日10:17 中国宁波网-宁波日报 |
宁波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批准市中级人民法院郑瑞法院长所作的《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对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年来的工作表示满意。 会议要求,全市两级人民法院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在中共宁波市委的领导下,围绕党和国家的工作大局,认真履行法定职责,全面加强各项审判工作和执行工作。要继续贯彻“严打”方针,严惩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分子,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全力维护社会稳定。要充分发挥调节经济社会关系的职能作用,认真审理民商事、行政诉讼等案件,依法妥善调处和及时化解新时期的人民内部矛盾,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要继续改进和加强执行工作,解决执行工作中存在的重点和难点问题,不断提高案件的执结率。要坚持不懈地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法官的政治业务素质。要进一步牢固确立“立院为公,司法为民”的宗旨,认真落实司法为民的各项措施,切实改进司法作风。要努力完善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和措施,坚决清除司法队伍中存在的腐败现象。要积极稳妥推进司法改革,完善诉讼程序,提高司法效率,确保司法公正,为我市加快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前基本实现现代化,提供更加全面、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