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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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09日10:17 中国宁波网-宁波日报 |
宁波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批准市人民检察院刘建国检察长所作的《宁波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对市人民检察院一年来的工作表示满意。 会议要求,全市两级检察机关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在中共宁波市委的领导下,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全面履行检察职能,努力为我市现代化建设创造稳定的社会环境和良好的法治环境。要继续坚持“严打”方针,依法从重从快打击严重刑事、经济犯罪,认真落实检察环节的各项综合治理措施,努力维护社会稳定。要进一步加大查办和预防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犯罪工作力度,促进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要强化诉讼监督,切实加强对刑事、民事、行政诉讼及刑罚执行活动的法律监督,维护国家法制权威。要加强检察机关的自身建设,突出以人为本,坚持从严治检,强化教育培训,推进基层检察院建设,不断提高检察队伍的整体素质。要根据上级的部署和法治的要求,积极稳妥地推进检察改革,推动检察工作创新发展。要按照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的要求,加大工作力度,提高执法水平,为我市加快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前基本实现现代化作出努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