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海事局将于2月中旬开展沿海小型船舶专项整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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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09日10:22 解放军报 |
近年来,沿海小型船舶事故较多,直接影响了全国水上交通安全形势的稳定。为规范沿海小型船舶的安全管理,集中解决存在的一些突出问题,中国海事局决定对沿海小型船舶,主要是沿海航行3000总吨以下的所有运输船舶特别是改造船舶的公司安全管理情况、船舶登记情况、船舶检验情况、船员配备情况等进行专项调查、清理、整顿,准确掌握沿海小型船舶及公司的安全管理状况。本次整治工作自2004年2月16日开始,7月10日结束。各单位在监督检查中发现不满足船舶最低配员要求的一律要将船舶滞留;发现船员不在船而证书在船的一律要将证书暂扣;对挂靠船舶要求公司加强管理,对挂而不管的船舶坚决取缔;对无图纸造船、未申请建造检查的船舶,要依法取缔;对航海图书资料及通信设备不全或无法使用的要在开航前进行纠正。要通过开展此次活动,消除一批事故隐患,稳定水上交通安全形势。(珍)G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