饮用水质月月公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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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10日09:44 广州日报大洋网 |
本报深圳讯 (记者王松平)深圳市城市供水水质公报制度于昨日起正式实行。自本月起,深圳将每月发布一次上月生活饮用水水质公报。 据悉,深圳市2003年自来水日供水达470万吨,全年供水总量突破历史纪录,达12亿吨。在供水量得到保证后,为促进水质提高,深圳市政府确定实行城市供水水质公报制度。由深圳市水务局委托市水质检测中心、国家城市供水水质监测网深圳监测站对全市58家水厂水质定期检测,水质的月检测结果和年度综合评价报告经审核后,由深圳市水务局在媒体上向社会公布。 实行公报制度后,深圳市民可通过新闻媒体、互联网、电话、信件等查询所关心的供水水质状况,并可投诉,参与水质监督。(来源:广州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