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次审判 仍未了结一名被打成伤残的妇女在被判获赔5.5万元后,再 次提起上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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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10日09:56 贵州都市报 |
金黔在线讯2月9日,思南县鹦鹉溪镇大溪口村48岁的农妇吕胜芬因不服思南县法院一审作出的行政赔偿判决,向铜仁地区中级法院提起上诉。 1999年6月5日上午,思南县鹦鹉溪镇政府指派干部张金波、张德礼等到本镇大溪口码头开展水上安全大检查,看见农妇吕胜芬的木质机动船在码头上装乘客超载,检查人员当即将超载乘客喊下船。6月6日上午,吕的船又在该码头超载乘客,张德礼等人再次把超载的客人喊下船,并令吕的丈夫苏志发把船开走。之后,张德礼、张金波与吕胜芬发生争吵。争吵中,吕捡砖头欲砸张金波,被他人拦下。张金波拉住吕的左手腕,张德礼抓住吕的右手,二人将吕的双手反扭到背上。由于吕挣扎,2人将其放开,张德礼又打了吕左脸部一耳光。后经鉴定,吕胜芬左耳受轻伤,左手重伤,属伤残五级。自1999年12月至今,此案先后经过了一审、重审等司法程序,共经历了8次审判。2003年7月,思南县法院再次作出一审判决,判处张金波、张德礼犯故意伤害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和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 日前,一审法院又作出行政判决,判处鹦鹉溪镇政府赔偿吕胜芬医疗、鉴定和残疾赔偿金共55461元。吕认为赔偿过低提起上诉。 (牟秀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