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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提示】小心“赠品”陷阱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10日11:20 大华网

  据新华网电去年夏天在一热水器专卖店买了一台热水器并获赠一个不粘锅的湛江的赵女士,由于一时用不着不粘锅,直到今年春节才派上用场。让她想不到的是,当她把花生油下锅把鸡蛋打下去的时候,黄橙橙的鸡蛋竟变成了蓝绿蓝绿的“绿鸡蛋”。如此“奇观”让赵女士目瞪口呆,她怀疑是不粘锅表层没有洗干净,便重新擦洗后再次煎蛋,但“魔术”还是重演。商家怎能把这种“赠品”送给消费者?赵女士为此找到商家,要求给个“说法”。

  商家很懂得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赵女士很快就从商家那里兑换了另一个牌子的铁锅。负责人对此解释说:油下锅变颜色,初步估计是不粘锅底被刮花所致。他说,赠送给赵女士的不粘锅是自己出钱从外面买来作赠品的,之前总公司配赠的是另外一个品牌较好的不粘锅,因为赠品供应不上,在消费者又急催的情况下才不得不买回另一牌子的不粘锅作为赠品。

  刘小姐就没有赵女士那样幸运。前不久购买按摩椅时获赠一台空气清新器。但不到半个月,赠品空气清新器就“罢工”了。刘小姐要求调换,却遭到商家的拒绝。商场的理由很简单:赠品不同于“正式”消费品,既然是白送,出了问题,商场也就无须负责任。

  据了解,虽然有近一半的消费者对赠品的质量表示怀疑,但有八成以上的消费者表示对于消费赠品还是动心的,有无赠品在很大程度上左右了他们的购物行为。对此,专业人士建议,购买有赠品的商品时,一定要对赠品的质量、是否有使用价值作一个判断,千万不要为了赠品而买商品。此外,法律界人士称如果遇到赠品有质量问题,要敢于利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与商家“较真”。因为《消法》规定,赠品不是单纯的赠与,其是正品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同样享有“三包”权利。(来源:《汕头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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