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赖账伪造收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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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10日12:47 信息时报 |
本报讯北京房山区一公司为逃避偿还欠款竟然出具伪证,债权人陈某依靠法院经过科学鉴定,终讨回公道。日前,北京房山区法院判决这起债务纠纷案,依法对被告处以2000元罚款。 陈某曾与被告有业务往来,2002年9月3日双方进行一次结算,但尚有13000元水泥款未付清。不久,被告偿还了部分债款。可此后,剩余的9800元却一直拖欠不还。无奈,陈某只得求助法律帮忙。本想官司可以顺利打赢,岂料对方却拿出一张2002年9月12日陈某签字的价值为4457元的收据。陈某怀疑对方出具的收据有鬼,遂要求法庭进行司法鉴定。 经过北京市法庭科学技术鉴定研究所依法鉴定,这张收据中的日期数字“1”与其他数字使用的是不同种的书写色料,由此证明此收据经过改动。据此,房山区人民法院判定这张收据系伪证,不具有证明效力,作出上述判决。(来源:信息时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