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新闻 体育 娱乐 游戏 邮箱 搜索 短信 聊天 点卡 天气 答疑 导航

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新的廉租房管理办法即将施行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11日05:16 青岛新闻网-青岛日报

  据新华社北京2月10日电由建设部、财政部、民政部、国土资源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下发的《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管理办法》,将于2004年3月1日起正式实施。1999年发布的《城镇廉租住房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建设部住宅与房地产业司司长谢家瑾在10日召开的《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管理办法》座谈会上说,新的管理办法进一步强化了政府的保障职能,明确了廉租住房资金来源,明确建立起住房补贴为主的三种保障方式。


推荐】【 小字】【打印】【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一
关键词二
免费试用新浪15M收费邮箱 赶紧行动!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4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